军队文职是在在军民通用、非直接参与作战且社会化保障不宜承担的军队编制岗位从事管理工作和专业技术工作的非现役人员,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对文职人员的住房及医疗保障如下:
住房保障
文职人员住房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主要由个人通过市场租住或者购买住房;在军队工作期间的住房公积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分别缴存,统一纳入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管理;在军队工作期间的住房补贴,实行按月定额发放。
医疗保障
文职人员参加北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照北京医保政策就医,军队给予医疗补助。门急诊和住院费用在医保费用结算后,按照比例予以补助,回所在单位报销。医保政策范围外的门急诊和住院费用,即起付线以内费用、由个人按比例先行负担费用和完全自费项目费用,由个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