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学教授利用自己课余时间为相关单位进行人力资源培训,每次培训给付款1000 元,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这一项收入属于()
A. 工资、薪金
B. 劳务报酬
C. 稿酬所得
D. 偶然所得
B【解析】本题考查税法相关知识。A 选项工资薪金,为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和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工资、薪金所得是个人非独立劳动,从所在单位领取的报酬,他与支付报酬的单位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主要是在公有制企业中的收入,该选项不符合题意,排除。B 选项,劳务报酬是指通过劳动应得的收入。劳务报酬所得也可以是个人独立从事某种技艺,独立提供某种劳务而取得的报酬,他与支付报酬的单位不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劳务报酬与工资、薪金所得区别的基本标准是是否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该教授与相关单位无雇佣关系,因此属于劳务报酬,非工资、薪金。在材料中教授在其他单位提供了培训,获得的这 1000 元就是劳务报酬。C 选项稿酬所得是发表论文、著作等的收入,题干中教授兼职并没有发表论文,这 1000 元不是稿酬所得,B 项排除。D 选项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它偶然性质的所得,D 项与题干无关。故本题选 B。
某外资企业高管李某出差时,将自己的行李寄存于某火车站物品存放处,但存放时未向寄存处告知行李中含有贵重物品 LV 包一个(价值 10 万元),浪琴手表一支(价值 5万),后因寄存处保管不当,导致李某的行李被小偷给偷走。李某想找寄存处理赔。根据保管合同相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因李某未先申明有贵重物品,只能按照一般物品的价格予以赔偿
B. 李某可以要求存放处按照实际损失全部赔偿
C. 因李某本身也有过错,对于损失理应和寄存处一人承担一半
D. 寄存处可以不予赔偿
A【解析】本题考查保管合同。高某将行李寄放在火车站寄存处并按照规定办理了登记手续,此时双方已订立了保管合同,保管人即火车站寄存处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如果该火车站寄存处是有偿保管的话,其必须承担该高某行李丢失的赔偿责任。根据第三百七十五条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A 项符合题意,当选,BCD 项不符合题意,排除。故本题选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