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笔试科目包括: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按报考岗位不同又分为公检法司类、县乡类、省市类!
专业科目包括《招警专业科目考试》、《检察专业基础知识》、《审判专业基础知识》、《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岗位基础知识》等专业科目!
面试形式
历年省考面试方式多采用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要求
(一)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护照原件)和面试准考证。
(二)考生需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并严格遵照执行。
(三)考生需按照规定的时间进入面试考点,迟到者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生需听从工作人员的管理,遵守面试考场纪律,否则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五)考生在进入考点后需及时将手机、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放至指定位置。开考后,随身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等电子设备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六)考生需自行准备当日午餐及饮用水。
此外,部分特殊岗位有加试要求,包括外语笔试、口试;打字测试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