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开展2022年(秋季)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我县将同步开展2022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具有龙江县户籍、居住证(有效期内,下同)的公民(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黑龙江省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可以在网上申请,选择龙江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龙江县教育局)进行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港澳台居民在龙江县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除专门规定外,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记录;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条件,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职业技能资格。
(三)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并获得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五)经龙江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合格。
三、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请时间
网上申请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9:00至10月14日17:00。
(二)网上申请流程
详细步骤和注意事项见附件6(申请人用户手册)。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注:是红色的入口)进行申报。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首先要认真研读教师资格认定须知,然后下载《个人承诺书》,再进行网上个人信息填写,认真校对后提交有关信息。国考合格人员申报种类和学科要与国考时申报种类和科目一致。选报任教学科和所学专业时,要选择与最里层“子目录”相同或一致项目,而不能选择外层“父目录”的“XX类”。
2、核对所填报网上报名信息,信息确认无误后签署已下载打印的《个人承诺书》,正楷字体签字,字迹要清晰,拍照后按网上要求上传。
3、信息(含电子照片)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报人牢记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号及密码,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4、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如报名后发现网报信息仍有错误,可在报名日期结束前进行信息修改,修改信息后一定要在系统内重新提交。报名后请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回复信息,按要求修改申报信息,修改信息后一定要在系统内重新提交。
5、如因申报人错报、漏报或迟报信息,申报提交不成功或未及时查看回复信息没按要求修改申报信息,导致不能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责任自负。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10月12日至2022年10月16日(节假日除外)。
2、现场确认地点:龙江县教育局一楼人事股105室。
3、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档案袋。申请人自备牛皮纸档案袋(规格325×240毫米),档案袋上粘贴好自行下载打印的封面(见附件3)。现场确认前,申请人在封面上填写好姓名、单位(没有单位的填“无”)、申请种类、申请学科、报名号等内容。
(2)二代身份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
(4)《个人承诺书》。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国家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二级乙等及以上合格;语文及对外汉语教师需要二级甲等及以上合格。
⑺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将带有公安部门公章和住址的户口本首页和载有本人姓名的页面复印在1张A4纸上);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⑻体检合格表原件(格式见附件1、附件2,体检表必须双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及各项体检单。体检表照片如是粘贴件,需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为避免照片将来脱落,最好是将电子版照片插入到表格中彩色打印)。
幼儿园、小学及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在龙江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门诊楼1楼右转体检科;咨询电话:5838051)进行体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以开始体检,要在现场确认前取得体检报告单,体检标准参照黑教师办[2004]44号、教资字[2010]15号(幼师)文件。
高级中学、职业高中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请查看齐齐哈尔市2022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并随时关注“齐齐哈尔市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站通知。
⑼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要与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照片为同一个底板(背面注明报名号、申报学科和姓名)。
四、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选择齐齐哈尔市教育局作为认定机构。
高级中学、职业高中教师资格认定程序和具体要求,以“齐齐哈尔市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公告为准。
五、有关政策及要求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考笔试单科成绩2年有效;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后获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3年有效。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2、我县教育认定机构不提供邮寄证书的服务。全省教师资格统一审核时间为2022年11月7日至月30日。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领取时间、地点和办法通过龙江县教师资格认定QQ群进行公布。龙江县教师资格认定QQ群号:776340497。申请在龙江县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请务必加入此群。
3、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或不实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依据个人诚信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4、按照我县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在现场确认时间段内错时错峰、合理安排到现场确认时间;在进入认定机构时要按要求自觉做好扫码、测温、戴口罩、登记等事项;在确认现场保持肃静和有效间距,自觉排队5、由于疫情原因不能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需要邮寄所有证件复印件及体检报告原件(外地人员体检需要在当地三甲医院进行)后联系工作人员。外地申请人请拨打0452-5831135咨询或者加入QQ群后联系群主。
邮寄地址:龙江县教育局人事股 王老师(收) 0452-5831135。
附件:
龙江县教育局
2022年9月20日
原文标题:龙江县关于开展2022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dj78t3CicpebAO6PtnDmag